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因管路掉落伤人,造成1人死亡,被罚款153.80006万元,多人被处分。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官网6月29日公布《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1216”一般其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下称“整改评估报告”)。
整改评估报告显示,2023年12月16日15时30分左右,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拉素煤矿”)2102综采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2002米处行人侧发生一起管路掉落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7.1158万元。
2024年3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向巴拉素煤矿及18名有关责任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款153.80006万元。
2024年8月27日,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委驻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对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某刚记大过处分,对巴拉素煤矿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某利记过处分,对巴拉素煤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某林降级处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某风撤职处分,安全总监张某成行政记过处分,机电管理部临时负责人高某超记过处分,安全环保部副经理祁某辉记过处分,提升运转队队长寇某记过处分,机电管理部二级主管叶某朋记大过处分。
2024年8月28日,中共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对巴拉素煤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某风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24年10月28日,中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对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某刚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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