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据央广网报道,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长药,300391.SZ)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长药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000万元,对1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100万元,对公司原总经理罗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ST长药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证监会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同步开展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将依法予以惩处。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当晚,*ST长药发布公告,称公司因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且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不停牌,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还公告称,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为“《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
同时,由于2022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开信息显示,*ST长药成立于2001年,前身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2023年3月,公司更名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步变更为“长药控股”。
截至12月26日收盘,*ST长药报1.47元/股,股价下跌了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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