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需要“从源头到灶头”的全过程安全。11月26日,《上海市燃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2月25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常江介绍,《条例》共八章六十二条,明确了市区政府、街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燃气企业、用户等各方责任,从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设施保护、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
经营与服务方面,《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依法实行许可证制度,燃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和本市有关燃气服务规范提供服务,瓶装燃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燃气企业应当建立气瓶档案,燃气计量装置由燃气企业提供并负责安装、维护和更新。
《条例》要求,燃气企业应当在首次供气前开展用气安全检查,并定期开展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条例》还明确了燃气企业报修处理、供气调整、停业歇业以及燃气价格和服务收费等管理要求。
用气安全同样重要。《条例》指出,燃气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使用燃气,户内燃气设施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应当委托燃气企业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能力、资质的单位实施;燃气用户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使用燃气安全保护装置。
燃气安全需要持续健全和完善从燃气经营、输配到使用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管理制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韦冬表示,该部门将重点围绕新条例中确立的供气行为规范、燃气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售后服务站点设立等关键制度,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还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订《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明确燃气企业与用户双方权责,强化隐患闭环管理,从源头上规范燃气供用气行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新条例中,燃气安全成为一个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等多元主体共同承担责任、协同发力的公共事务。”韦冬提到,为提升民生用气服务质量,将推动“燃气驿站”布局落点,培育“燃气管家”服务模式,实现精准化服务对接。燃气企业将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专业人员化身“燃气管家”,深入社区与用户建立直接联系,提升服务响应效率。尤其针对独居老人、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燃气管家”提供全流程上门帮办等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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