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霸州舜丰村镇银行被罚24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亿通速配 V管理员 /2025-05-30 14:55:03/42阅读/0评论 0530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29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5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霸州舜丰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分行罚款人民币24万元。 赵某杰(时任霸州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杨某蒙(时任霸州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二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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