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唐女士近日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她在天猫平台的“当贝旗舰店”购买了一款“闺蜜机”,产品宣称是“可移动电视”,发票也显示为“家用音视频设备”,但在产品使用一年多出现问题后,被商家以该产品为“平板”为由,拒绝按照电视机的“三包”政策进行保修,“只执行国家三包规定的整机一年的保修期”。

发票显示该产品为“家用音视频设备”
对此,当贝售后工作人员表示,“闺蜜机”的保修期确实为一年,质保期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对于该产品是属于平板还是电视机,对方未进行回复。
“闺蜜机”是平板还是电视机?
据唐女士介绍,2024年6月25日,她在天猫平台“当贝旗舰店”购买了一台“当贝Pad GO 27英寸饭搭子闺蜜机8G版”,价值5962.34元。
使用一年多后,7月20日,唐女士所购“闺蜜机”出现显示屏无法显示的问题。“第二天我就联系了当贝的客服报修,但客服说这个产品属于平板,按照国家三包政策规定,是‘整机一年’保修,目前已经过了保修期,需要我自行寄回杭州修理,费用也要我来承担。”
这让唐女士十分疑惑,她认为,“闺蜜机”被称为“可移动的电视机”,该产品的宣传页也曾宣称“让电视的快乐‘动’起来”,为什么会被归类为平板?
随后,唐女士找到了此前购买产品的发票,其中项目名称显示为“家用音视频设备当贝PadGO饭搭子闺蜜机8G版随心屏27英寸可移动4K平板”。她认为,按照家用音视频设备来看,“闺蜜机”应该属于电视机,享受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的政策。
澎湃新闻注意到,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0807音视频设备”包含光板播放机、组合音响、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等。而平板电脑则属于“0903信息技术设备”类别。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彩色电视机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其中主要部件包含“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等。”而平板电脑所属“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 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享受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两年。
对此,唐女士认为,“闺蜜机”作为一种新型产品,在产品性质定义上不明确,导致“三包”政策也不明确,商家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商品的宣传页都是说平板、电视,这和平板电脑常见的办公场景并不相同,结合商品的宣传、发票以及价格,消费者对该产品合理预期是作为家用电视使用,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当贝:质保期符合国家规定
9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看到,唐女士购买的商品仍在售卖中,在产品标题中,既有“平板”也有“电视”的介绍,在详情页中则介绍为“一台当贝PadGO=触屏随心、应用自由的可移动电视+超超超超大尺寸平板。”同时商家展示的场景也主要为家庭影音、视频通话等休闲生活场景。

产品详情页宣称“闺蜜机”为可移动电视+超大尺寸平板。
8月13日,唐女士第二次拨打客服电话,询问产品类别及保修时限。客服依然坚持该产品为“平板”,保修期只有一年,寄回去后即使是非人为问题,也要付费维修。
同日,唐女士通过12345将该情况投诉至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市场监督管理所。9月2日,唐女士接到12345平台上的文字反馈,称:“经核实,杭州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当贝PadGO饭搭子闺蜜机8G版’产品类别为微型计算机,依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二年。当贝公司反馈您并未将产品寄送检测维修,当前无法确定设备问题,未经检测无法核实和履行三包义务,客户可以先寄回维修,如果确定是主要部件问题,当贝公司表示会依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之规定免费维修,然后联系在线客服报销运费。如果非主要部件出现问题,再联系客户,由客户决定是否收费维修或不维修。
唐女士称,自己投诉后,当贝没有再联系过她进行维修,坏掉的屏幕一直没得到解决。
9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当贝售后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闺蜜机的保修期确实为一年,对于闺蜜机到底归属于微型计算机、电视机还是平板?对方表示需要由专人来回复。
10月10日,当贝售后的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他们的质保期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对于其他问题不方便回复。
10月13日,澎湃新闻记者看到,天猫平台的“当贝旗舰店”已经下架了全部 “闺蜜机”产品。另一电商平台的当贝自营旗舰店仍在售两款“闺蜜机”,对于“闺蜜机”是电视还是平板?客服称,“闺蜜机”产品不能说和传统电视完全一样,但具有一部分(电视)功能,因此宣称“移动电视”。对于保修是按照电视还是平板?客服未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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